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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同款体温枪价差高达200元!多地出重拳加强涉疫物资市场监管

时间:2024-02-16 14:40:42     来源: wwwkaiyun.com

                                                                                            

  12月10日,成都有群众投诉在药房购买连花清瘟被要求捆绑购买其它药品。成都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该药店涉嫌抬高售价,且顾客买连花清瘟被捆绑5种药品。目前该药店停业整改。对于涉嫌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会促进调查。

  消费质量报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市场上除了存在药品捆绑销售的情况,还存在同一款体温仪不同药店售价价差达70元、线元的情况。

  12月12日,记者走访成都市多家药店发现,目前药店在售的红外线非接触式体温仪的品牌多为可孚与倍尔康,但不同药店所售的型号各有不同。经过记者对比,同一品牌的同型号体温仪在不同药店的售价却存在较大价差。

  芙蓉大药房(营门口路店)销售的可孚KF-HW-010体温仪售价为198元,而杏林大药房(马鞍西路店)销售的同款体温仪售价268元。

  百欣堂(建设路店)销售的倍尔康JXB-180售价为156元,而芙蓉大药房(桂王桥店)则售229元。

  记者询问芙蓉大药房(桂王桥店)店员得知,售价为公司定价,各个门店价格一致,不会私自做调整。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倍尔康另一款型号的JXB-178体温仪售价则相对平均,约在149元至159元,是几款体温仪中价格浮动最小。

  随后,记者在电子商务平台搜索这两个品牌的同型号体温仪,与实体药店的价格相较,差价各异。倍尔康的两款体温计JXB-178与JXB-180在天猫倍尔康旗舰店均售149元;可孚牌KF-HW-010体温计在天猫可孚医疗器械旗舰店却仅售69元,与记者走访的实体药店对比,最高差价达199元。

  12日上午11时,记者将上面讲述的情况反映到12315,12315工作人员和记者说会联系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了解情况后回复。

  四川省律师协会消费者保护专业委员会李雯律师接受记者正常采访时表示,由于现在市场上供求关系差异较大,有几率会使一定时间段价格浮动,商家因为进货渠道不同在一定价格的范围内销售是可以的。疫情期间畅销的莲花清瘟、体温枪、抗原试纸等目前实行的是市场定价,药店等主体在进行定价时,应当遵循公平以及诚实信用原则,依据成本和供求关系合理定价,但不得存在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消费者若遇到未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以其他名义加收服务费、以虚假的价格诱骗消费者购买、虚假折扣、违背价格承诺、同样的价钱卖给他人不卖给你等价格歧视行为,可以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李雯说,根据《价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的价值过快过高上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没收违法来得到的、罚款等,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针对部分药品等涉疫物资价格波动情况,市场监管总局以电子商务平台为阶段重点,对相关哄抬价格线索进行了集中摸排,组织重点省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具体线索进行逐一核查。初步发现涉嫌哄抬价格的线上药房,已转相关省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案查处。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从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等方面,对涉疫物资生产经营者划出“九不得”红线。

  提醒告诫书中明确要求生产经营者不得违反诚实信用和公平合理原则、不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哄抬价格、不得价格欺诈、不得串通涨价、不得价格歧视、不得虚假宣传、不得仿冒混淆、不得商业诋毁。同时,对广大生产经营者提出自查和整改要求,并鼓励社会各界举报违法违规线索,推动社会共治。

  随着各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逐步优化细化,防疫用品和民生用品需求激增。为,防范和制止网络交易不当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规范涉疫物资网络交易秩序工作提示(点这里就可以看),要求网络站点平台企业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法律和法规要求,严格落实“八个责任”,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同时要求防疫和民生用品生产销售单位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点这里就可以看),并提出六项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将重视药品等涉疫物资价格趋势,指导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切实维护涉疫物资市场行情报价秩序。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市场监测,及时分析研判预警。结合日常巡查工作,深入药店、商超等,聚焦抗原检测、涉疫医疗药品(包括中药材)、防护用品三类涉疫物资,重点对抗原检测试剂、连花清瘟、泰诺林、乙酰氨基酚、阿莫西林、布洛芬、N95口罩以及板蓝根、甘草等商品开展市场行情报价监测,充分的利用技术方法,对网络站点平台的三类涉疫物资进行价格监测,开展数据分析研判。

  加强线索收集,组织并且开展专项检查。持续关注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利用互联网监测、主流新闻媒体报道、自媒体等渠道广泛收集和甄别案件线索;加强三类涉疫物资销售环节、原辅材料(包括中药材)等关键领域和重点商品的专项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开展调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稳定社会预期。组织精干力量认真调查掌握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状况、成本和销售价格变更情况、库存情况和销售流向等,依法快速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散步虚假信息、仿冒混淆、商业诋毁等各类违法行为。

  同时,在处罚中要把握过罚相当原则;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强化执法震慑,形成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高压态势。

  为了加强药品质量和价格监督管理,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部署,执法总队和各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市药店开展了全覆盖监督检查。组织召开防疫药械保供稳价工作会,深入梳理防疫药械商品市场供应情况,安排部署防疫药械保供工作。向各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发《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防疫药械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属地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严格落实价格监督管理、网络销售经营渠道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保障防疫药械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北京市:北京一医疗用品企业高价销售抗原试剂盒近日被立案调查,其销售的复星新冠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进销差价率最高达273.9%,构成哄抬价格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被处以警告和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天津市: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迅速行动,立案查处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河西店捆绑销售连花清瘟胶囊哄抬价格违法案件。目前,案件调查终结,已对当事人下达警告及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告知。

  湖北省武汉市:针对连花清瘟、核酸抗原检测试剂等涉疫物资价格波动情况,武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摸排核查有关问题线索,目前已立案查处哄抬价格案件9件。

  河北省邯郸市:邯郸市临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对临漳县盛星医药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销售的连花清瘟颗粒涨幅高达117.5%。临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拟作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9167.85元,从重顶格处以违法来得到的五倍罚款45839.25元的行政处罚。

  原标题:《记者调查:同款体温枪价差高达200元!多地出重拳加强涉疫物资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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